车载视频监控平台49次预警,仍然1死1伤!这起事故中,太多细节令人警醒大客车驾驶员疲劳驾驶、抽烟
所属企业视频监管平台系统
发出49次预警信息
系统工作人员却没有提醒驾驶员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
发生事故并侧翻
导致一名未系安全带的乘客
被甩出车外被压当场死亡
2020年12月10日,G15沈海高速公路福建方向平阳段发生一起营运客车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
据温州高速交警介绍,当天上午10时58分许,这辆由方某驾驶的浙C牌号大型普通客车(核载34人,实载15人)途经平阳出口附近(1789K+300处)时,与因事故停于快车道的浙C牌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随后车辆失控,先后碰撞道路两侧护栏后向左侧侧翻。
乘客陈某因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窗外,被压后当场死亡;乘客毕某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受伤;两车与道路设施不同程度受损。
车载视频监管平台49次预警未作任何提醒
事故发生后,高速交警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调查发现事发时段,该客车所属企业苍南县龙温快速客运有限公司视频监管平台系统曾发出疲劳驾驶(38次)、抽烟(1次)、遮挡摄像头(4次)、驾驶员异常(6次)共计49次预警信息,然而公司系统工作人员并未进行任何提醒纠正,甚至事故发生后也未能及时掌握,直到驾驶员上报才知情。
车载视频监控平台,车辆安全管理流于形式三人被追刑责
经查,苍南县龙温快速客运有限公司车辆全年有15787次预警信息,系统工作人员仅有过4次提醒处理,处理率不到万分之三,对车辆动态违法熟视无睹、放任不管;在调取的2020年11-12月份视频值班记录表,没有对车辆运行途中异常情况进行记录,仅有4次定位。公司登记13辆运营客车,近三年交通违法49次,其中乘客未系安全带8次,仅对两人次进行各20元的考核处罚,处罚制度毫无警示提醒作用,安全管理流于形式。
客车驾驶员方某因疲劳驾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造成事故导致1人死亡,并承担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于事故当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平阳县政府对该事故于2021年1月7日成立联合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和技术分析,认定该事故为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次日,平阳县公安局对客运公司负责人何某、安全员高某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予以刑事立案,1月20日对两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温州晚报、杭州日报
车载视频监控平台49次预警,仍然1死1伤!这起事故中,太多细节令人警醒
更新时间:2021-02-12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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