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开展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应用情况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提升江苏省重点营运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应用水平,规范设备和平台使用标准,提高监控数据质量,切实发挥主防系统在防范交通运输事故中的实效,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组织开展了主动安全系统终端和监控平台应用情况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工作由省局负责组织实施,成立两个检查组同步开展,检查组由终端检测机构、平台检测机构、行业监管平台工作人员、管理部门等组成。地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协调运输企业,配合做好检查工作。检查工作不得影响运输企业车辆正常经营。
本次检查采取抽查方式,抽查名单随机确认后,检查组赴运输企业对终端设备和监控平台现场查验、实车测试和后台数据对比。检查时间为10月22日起至11月15 日。
检查对象涵盖在江苏省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在江苏省内有服务企业和车辆的 13 家终端品牌(每个品牌抽查 3—5 辆车辆)和 24 家监控平台品牌(每个品牌抽查 3—5 家企业)。此次检查至少检查 39 辆车辆、72 家运输企业,平均分布于13 个地市。
01
本次检查主要检查终端安装是否规范、终端和监控平台功能是否符合标准、运输企业动态监控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终端安装情况:终端是否规范安装、是否可以正常工作、是否存在恶意调整参数现象等;
2.终端功能情况:功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能够有效触发报警、报警数据以及附件是否有效上传等;
3.终端报警准确率情况:终端误报警、漏报警情况等;
4.企业监控平台功能情况:功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显示车辆运行信息是否准确、数据传输链路是否正常、报警信息是否有效处理并统计、是否升级等。
02
据了解,此次检查实行记分制。
终端检查包括安装情况、功能情况和报警情况三个部分,总分共计 300 分,最后得分依次按照 30%、40%、30% 的比例进行折算,折算后的总分为 100 分。总得分 90 分(含)以上为优秀等级、总得分 80 分(含)以上为良好等级、总得分 60 分(含)以上为合格等级、总得分 60 以下为不合格等级。
监控平台检查总分共计 100 分。总得分 90 分(含)以上为优秀等级、总得分 80 分(含)以上为良好等级、总得分 60 分(含)以上为合格等级、总得分 60 以下为不合格等级。
省局将对此次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合格等级及以下的终端品牌和企业监控平台进行重点监管,跟踪督促设备商完善设备功能、提升报警准确性,督促平台服务商完善平台功能、提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检查等级为不合格的,不得新增车辆接入,需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新增车辆接入。
根据公开新闻,连云港和徐州等城市都已完成检查。
连云港
11月3日,连云港市交通执法支队组织执法力量,并邀请省平台专家组建联合检查组,以“四不两直”的形式对4家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终端安装是否规范、终端和监控平台功能是否符合标准、运输企业动态监控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从检查结果看,被抽查企业均已建立系统平台维护和管理制度,企业端监控平台运行情况良好,但也存在部分主防设备被干扰,无法产生有效数据等问题。检查组现场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企业及运营商,要求针对问题逐一落实排查,提高系统数据传输质量,进一步强化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规范设备和平台使用标准,有效保障监控数据质量,切实推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平台有效应用。
徐州
10月,徐州市贾汪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开展辖区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应用情况专项检查。通过对照《徐州市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应用检查表》,重点检查企业平台功能是否符合要求、存储数据时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向省行业监管平台报送报警附件、报警信息是否及时处置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跟踪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形成闭环,有效降低严重影响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运行的因素。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共发现安全隐患1处,目前已整改完成。